(一)公司商務、清算重整、股東爭議
公司商務
公司為了提升企業經營規模達成規模經濟而有經營投資、併購等行為,但其中牽涉許多錯綜複雜的法律關係及法律規範,舉凡金融機構合併法、企業併購法、公平交易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併購稅務問題以及會計處理等相關法規及查核都應通盤考量,並且站在宏觀的視野,提供分析與建議,以達成目標。本所律師及會計師團隊對於財經相關領域之法規素有專攻且具有相當實務經驗,將以嫻熟的法律專業服務為公司提供應遵循的相關法規,協助進行合法及有效的經營管理、於投資前協助進行法律意見提供、併購時協助擬定併購計畫、評估風險及採取適當的併購方式、策略。
清算、重整、破產及欠稅限制出境協談及股東爭議
我國現行公司法制走向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分離,股東會之於投資股東乃具體檢視公司經營良窳之主要途徑,股東如就公司決策有違及投資期待之虞即能透過股東權之展現捍衛自己投資利益,如就股東會決議方式或招集事由有所疑慮,自僅能透過爭訟途徑保障權益。另外,本所除嫻熟相關法制外,就商業慣行藉由經驗之累積亦相當熟稔,亦可提供客戶針對公司企業重整、破產程序之進行相關程序,及公司股權糾紛、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爭訟等專業之法律協助。
(二)契約審查撰擬、契約見證
針對各種標的之買賣、承攬、委任、贈與、租賃、合夥、合解等各種契約或協議書、切結書等書狀,本所律師團隊得協助客戶進行契約審查、撰擬,並為契約、所有權、地上權等物權得喪變更行為、結婚離婚、遺囑、遺產分割及其他涉及私權之法律行為者為見證並作成見證文書之相關事務。
(三)金融票據、證券期貨等衍生性金融商品爭議處理
繁雜的金融證券相關法規
隨著證券市場發展,所衍生的問題日新月異,其規制、管理證券市場之基本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亦隨問題之發生而不斷進行修正,其附隨由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所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則更為因應不斷變化的經濟金融市場而日新月異,本所律師團隊致力金融證券法規之研究且具有相關處理經驗,對於金融證券相關事務,我們能為您提出最好的建議。
投資人保障
我國證券交易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揭示其立法意旨為保障投資人,相對於經營公司顯居於弱勢的投資大眾,其對於市場資訊的不足,容易做成使其投資血本無歸的投資判斷,於2008年至2009年全球經濟因連動債而面臨危機,造成廣大投資人之損失其影響層面之廣闊、問題之嚴重性可見一般。投資人應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即為投資的重要課題。是故除投資人應謹慎判斷投資標的外,我國證券交易法暨其相關管理法規中有關證券詐欺、財務報告或公開說明書虛偽或隱匿、不合營業常規交易、操縱市場、內線交易、簽證會計師之法律責任等相關規定即為防止相關市場秩序遭受破壞所由設。對於您所遭遇的證券交易爭訟問題,我們的律師團曾參與連動債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研究及訴訟,必能為您提供相關法律意見及訴訟策略、做出最好的判斷,並提供相關法規諮詢及訴訟求償服務。
(四)不動產糾紛、公寓大廈事件、租賃糾紛、消費糾紛、法拍、強制執行
不動產暨工程建築案件
對於不動產事件相關問題多半涉及不動產之建造過程是否合乎建築既定程序及其產生的瑕疵問題,舉凡海砂屋、漏水屋及凶宅等情形,本所律師對此具有豐富處理經驗,針對不動產的興建、買賣、租賃等相關案件至工程相關爭議,於爭端處理上藉由與相關產業專家緊密結合,為客戶提供最具專業性的意見。
公寓
大廈管理顧問
現今公寓大廈林立,住戶多元,乃藉由設置管委會協助統一處理住戶之相關事宜,其涉及法律問題亦多繁雜,舉凡就公寓大廈管理中關涉規約或分管契約之擬定、審閱、管委會與公寓大廈住戶間之糾紛處理、委員會列席等事項,本所律師團隊因擔任公寓大廈之法律顧問有多年經驗,對於管理委員會之運作及相關法律問題可提供全方位之法律意見。
消費者購屋保障
本所律師擔任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簡稱消基會)諮詢律師,可協助消費者,透過事前協助審訂定型化契約,刪除不利於消費者之契約條款,並於事後協助處理履約爭議問題、透過爭訟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價金、損害賠償等方式,爭取及捍衛自己的權益。
強制執行相關事務
民事紛爭透過民事訴訟程序確定後,便要透過強制執行程序(例如:查封、拍賣)為實現債權的手段,但是強制執行成功與否常攸關律師的經驗及判斷,本所除藉由多年實務經驗得協助取得緊急處分、保全處分等確實實現債權,亦能協助債務人協談並清償債務,協助客戶評估申請破產的可能性。
(五)車禍侵權、保險理賠爭議
車禍紛爭解決
根據內政部統計國內一年內發生將近2000萬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就交通事故的處理中涉及人身及財產損害賠償的部分,及事故現場圖、車禍原因之初步研判、申請車禍鑑定及覆議、相關證據保全等,本所律師素有專精,將以豐富經驗協助客戶求償、和解及進行相關談判。
保險理賠爭議
商業保險制度於民國五六零年代引進台灣後,逐漸發揮其補充社會安全體系不足的功能,而保險契約經由類型化特徵類型化為人壽保險、生死合險、年金險、火災險等保險契約,更於近年引進由傳統保險契約形式結合投資內容而成為新型態的投資型保單,以上種種保險契約條款內涵解釋不僅涉及相關實證法的具體操作,也涉及保險學相關知識才能做出最適切的判斷。一般要保人若無專業知識,在保險理賠爭議發生後就處於相當劣勢的地位,本所律師團隊對於保險專業領域素有研究,於簽訂保險契約前可代為審閱、檢視契約內容,於保險理賠爭議發生後也可以藉由民事訴訟程序協助取得理賠以保障權益。
(六)婚姻親子、離婚協議、扶養費及監護權訴訟
對於結婚、離婚、外遇、通姦、家暴、妨害家庭等婚姻事件以及家事案件中離婚協議之擬定、審閱,及其子女監護權之歸屬爭議、撫養費請求等訴訟,本所律師均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可處理客戶所遭遇的種種問題。
(七)遺產繼承、遺囑撰寫見證、財產信託
繼
承法於98年6月修正後針對遺產繼承採取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本所律師得代為辦理遺產清算程序、拋棄繼承、處理被繼承人生前債務問題;另外也可以協助遺囑擬定、見證,或代辦財產信託的相關手續,並提供相關法律意見。
(八)刑事辯護、檢警調陪同偵訊、經濟犯罪處理
刑事辯護與陪同偵訊
犯罪嫌疑人被帶到警局通常慌張無助,而他在警局中製作的筆錄,對於日後的偵查、審判又非常重要,但因犯罪嫌疑人本身在法律知識及經驗相較於警察機關是處於極度的劣勢,因此,有律師在旁陪同偵訊,除了可以讓他安心陳述,不致於因為不熟悉法律程序而方寸大亂,也可以確保法律上所賦予的權利。本所律師除了協助陪同偵訊外,在刑事辯護、代理提出告訴或自訴方面,本所律師均有優秀、專業的詰問及辯護能力,能為保謢您法律上的權益並伸張公理正義。
經濟犯罪處理
對於經濟犯罪案件不同於傳統刑事案件類型特徵,其與商業行為具有緊密結合關係,本所律師除對於刑事案件相當熟稔外,對於各該商業法規也有深刻的研究及經驗,所以能為客戶提供最適切的建議、處置及方向。
(九)行政訴願救濟、稅務爭訟
經99年立法院通過行政訴訟法修正案後,人民對於公權力行為不服之救濟管道漸臻完備。有別於一般民事刑事法院之訴訟型態,例如:針對某些行政處分應先行訴願程序或者訴願先行程序或教師對於解聘之不服申訴、再申訴等,該程序之類型選擇與主張行使當與公權力行為之相對人權益所關涉,且訴訟上對於憲法、行政法暨其相關法規之領域的熟稔及實務經驗將影響訴訟原告權益之能否申張,本所律師執業多年,也曾服務於高等行政法院,所以對於公行政部門相關業務及其相關法規有充分的實務經驗。舉凡對於公行政部門所為行政處分之救濟、與各該公部門基於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條例所簽訂行政契約之履約爭議、或因空氣汙染防制法、廢棄物清理法等裁罰性法規所為行政裁罰如何救濟及稅務方面之救濟等,本所律師及會計師團隊皆能為客戶提供最專業、有效之協助。
(十)勞資爭議調處
勞資雙方的和諧關係公司經營成功與否,且更將影響國家社會的經濟發展,因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致力藉由雙方的溝通、協商、談判等相關手段以緩和勞資雙方關係。但是就勞資雙方所遭遇爭議之調處,就勞工資遣、勞動傷害賠償、公司倒閉、員工惡意離職或代表勞方或資方擔任協商代表等相關爭端處理,本所律師具有相當經驗得協助專業意見之提供及法律意見諮詢。
(十一)專利、商標、著作權爭議處理及申請
有鑒於智慧財產案件有別於傳統領域涉及產業競爭關係且與商業利益相結合,更具有專業性之類型特徵,2008年我國設立智慧財產法院專門審理智慧財產爭訟案件,以達成法官專業化之理想。本所律師對及智權部門之工程師對於智慧財產爭訟案件,例如:著作財產權的改作、移轉、散布、合理使用暨合約擬定、審閱;各型專利的申請、維護;商標的取得申請、維護或權利運用業務,及相關侵權爭端解決都具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可提供適切的建議及服務。。
(十二)個人資料保護法及企業教育訓練
個人資料保護法公佈施行後,企業經營法律風險大增,營運中員工可能涉及個人資料蒐集使用或其他電腦程式著作、電腦軟體之合理使用及智慧財產權使用等相關法律問題。另外,公行政部門中對於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所應注意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懲戒法、刑法等行為規律或一般民、刑、行政事件法律、財務金融相關法律,本所律師團隊可針對客戶需求就提供企業及公司內部法律教學課程、教材編撰之服務並就各項專業領域法律規範進行教育訓練,以強化員工法律知識,期能降低企業法律風險以減少不必要的紛爭及損失。